7月1日起取消13%增值稅稅率
來源:東莞市中久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時間:2017-05-17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稱,自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
《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了簡并增值稅稅率具體政策,規定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同時,《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